【货物采购】哈尔滨工程大学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项目采购及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19-06-18作者: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浏览:187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单位: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采购
  2.3项目用途:教学科研
  本项目采购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
  2.3项目编号: 货物XJ2019-2号
  2.4项目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
  2.6采购范围:哈尔滨工程大学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采购及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1)
  2.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项目预算:叁拾肆万玖千肆佰圆人民币(349400.00元)
  3.报名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本项目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必须持有拟投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按报名无效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
  5.报名方式
  5.1凡有意报名者,请发送电子版(PDF等格式)至指定邮箱:ZCZX82519862@126.com报名,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时须注明“XJ2019-2号可见分光光度计等采购项目报名”。待报名资格审核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询价文件。
  5.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委托书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手机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销售商须提供其产品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加盖公章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清晰、完整,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请报名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5.3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1日17:00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如果报名符合条件,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表中所留的邮箱,请自行查阅,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请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货物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以获取资格。
  6.2谈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中心一楼144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告信息网(http://www.hrbeu.edu.cn/old/message.aspx)发布。
  8.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参与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9.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
  电话:0451-82519862
  传真:0451-82589279
  邮箱:ZCZX82519862@126.com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技术要求.docx
附件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