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招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室外环境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05-15作者: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浏览:1692

                (招标编号:2020-GFSG-11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室外环境工程已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19〕3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国拨资金404.128037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室外环境工程。
  2.建设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
  3. 建设规模及计划工期:
  (1)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完成学生公寓项目室外供暖管线工程。
  (2)2020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完成学生公寓C栋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电气工程。2021年5月5日至7月5日完成学生公寓C栋周边道路、绿化及景观工程。
  (3)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7月30日,完成学生公寓A栋、B栋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电气、周边道路、绿化及景观工程。
  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学生公寓周边室外工程。
  6.标段划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室外环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室外环境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筑资质配备)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市政资质配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还包括: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建筑资质配备)或市政相关专业(市政资质配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连续六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03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因疫情原因缴费中断情形除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注册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应包括资格审查、任一阶段的开标会、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获取招标文件及答疑环节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按下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
  (1)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前款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招标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guofa818_4@163.com进行登记。
  (2)潜在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潜在投标人全称。
  (3)潜在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哈工程室外工程——招标文件费”。
  (4)请潜在投标人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潜在投标人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其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6)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投标登记(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7)如潜在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8)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潜在投标人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9)各潜在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10)投标登记(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潜在投标人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3.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1)方式:转账或电汇(潜在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拨付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账户,且付款单位与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付款)
  (2)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s://www.cecbid.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本项目的登记问询制度,逐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开标,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
  (3)本项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单位人员建议为授权委托代理人1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无法正常开标,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战老师、吕老师
  电 话:0451-8251986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
  电 话: 0451-55671212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