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招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04-30作者: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浏览:1735

                  项目编号:2020-GFCG-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项目,已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19〕3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2.4规模:为新建A、B、C共3栋学生公寓电梯供货及安装,有机房电梯共11部:其中6部消防兼客梯,3部消防兼客梯(满足无障碍要求),1部为客梯(满足无障碍要求),1部为客梯。
  2.5建设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电梯设备供货、安装、配合土建施工、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装资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为乘客电梯且含安装、修理(或维修)。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开标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代理商与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提供制造商资质复印件,资质要求见资格要求第3.3款)
  3.3代理商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2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为乘客电梯、曳引式。(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中负责安装的企业只能为一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如制造商以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仅限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各自以单独的身份同时参加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6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按下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方式:
  (1)请潜在投标人在前款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下列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guofa818_4@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②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如为联合体的,须写明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全称,且须明确1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系人
  ④联系电话(手机)
  ⑤招标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
  提醒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邮件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潜在投标人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其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开标时,如有该投标登记邮件未登记的成员或牵头人变更或成员有变更的,投标无效。
  (2)潜在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潜在投标人全称。
  (3)潜在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哈工程电梯——招标文件费”。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5)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投标登记(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6)如潜在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潜在投标人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8)各潜在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9)投标登记(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潜在投标人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4.3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1)方式:转账或电汇(潜在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拨付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账户,且付款单位与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付款)
  (2)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s://www.cecbid.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其他
  7.1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或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按无效标处理。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本项目的登记问询制度,逐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开标,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
  (3)本项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单位人员建议为授权委托代理人1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无法正常开标,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
  联 系 人:战老师、吕老师
  电    话:0451-8251986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佟龙
  电    话:0451-55671212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