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哈尔滨工程大学高速摄像机及镜头、小型高速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12-06作者: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浏览:1882

  哈尔滨工程大学委托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哈尔滨工程大学高速摄像机及镜头、小型高速相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高速摄像机及镜头、小型高速相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GFCG-459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用途:科研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33.3万元,其中高速摄像机及镜头83.3万元、小型高速相机50万元(本项目预算包含采购人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的进口代理、清关、市内运输等费用)
  六、采购需求:高速摄像机及镜头、小型高速相机
  七、交货、安装及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八、交货、安装及调试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指定地点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下同)。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磋商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或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携带以下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获取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时间:自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3、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7日8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三、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采购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冯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19862
  采购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
  电话:0451-55671212
  传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