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采购】哈尔滨工程大学综合体育馆室外配套消防及给水管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4-29作者: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浏览:2066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哈尔滨工程大学综合体育馆室外配套消防及给水管线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综合体育馆室外配套消防及给水管线工程                       
  二、项目编号:CYZB【2019】磋04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国有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42.5万元。
  四、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及回填;室外消防管道安装(包括直埋管线、地沟内管线、阀门、室外消火栓、井室、地下消火栓永久标识等);室外给水(包括地沟内管线、阀门井、井内阀门及附件);具体见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
  五、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施工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院内;                       
  六、供应商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对拟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企业信用记录进行查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近三年(2016年1月至磋商时)是否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经发现,按响应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须具备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网上查询截图及网址】;
  以上人员均证企相符、并提供供应商连续三个月(2019年01月至2019年03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供应商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按响应无效处理);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携带以下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获取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rbeugcbm@163.com(此电子资料不作为获取文件登记成功的依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联系电话:18946075688,联系人:吕慧。
  八、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05月17日上午09点30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十六楼1602室开标大厅;
  九、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银泰城写字楼F座)十六楼1602室开标大厅提交所有密封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十一、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人:战老师、吕老师
  电 话:0451-82519863
  采购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系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日 期:2019年04月29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