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招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12等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5-11作者: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浏览:2633

  招标编号:YDGC-18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12等宿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工程大学,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12等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学生第234567891012131415公寓局部维修等;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连续12个月(20175-20184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31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维修改造工程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和需要提供网页截图的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对其提供业绩的情况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佐证材料中,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必须能够体现拟派建造师名字。),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注册建造师1人(建筑工程专业)、工长(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9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5-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11日至20185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3日内寄出。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8)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1)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需说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承诺书原件);(12)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14)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5)近三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6)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投标人须将上述(1-16)及本公告第3条涉及资料的材料证明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于获取招标文件前发送至邮箱:ydzbmlx@163.com(此电子资料不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www.hrbeu.edu.cn);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ydzb.com/)。

  7.其他

  7.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45

  联系人:战老师 吕老师

  电 话:0451- 825198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

  联系人:马女士、林女士

  电 话:0451-82377711/22/33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1日